广誉远与西安东盛集团未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2024年 6月 20日

广誉远与西安东盛集团未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编|深海

6月18日,广誉远发布关于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现将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结合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及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西安东盛集团目前持有的股份再考虑扣除10赠4的影响后股份数量为314.4万股,股份不足部分应补偿现金金额85363.97万元。

公司已于2024年5月7日向东盛集团发出关于业绩承诺涉及股份注销、现金补偿的告知函》,告知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2016年度—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现金补偿金额,要求东盛集团尽快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全力配合公司完成本次注销补偿股份工作及现金补偿工作,积极履行承诺,完成补偿义务。对于东盛集团应现金补偿部分,东盛集团应在收到公司出具的《关于业绩承诺涉及股份注销、现金补偿的告知函》之后30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补偿的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根据西安东盛集团和公司分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结果,西安东盛集团目前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被质押或司法冻结,经与西安东盛集团沟通确认,在上述股份的强制措施未解除之前,公司不具备回购并注销该部分股份的客观条件。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无法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予以注销,西安东盛集团应补偿的现金总额由原测算的85363.97万元调整变更为93359.1万元。

此外,公司对2016年-2018年度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后,前期对山西广誉远减值测试基础已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对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的资产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已聘请山西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新”)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追溯性评估咨询。

2024年5月30日,山西中新出具了晋中新评咨字[2024]第052号《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所涉及的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追溯性评估咨询报告》,评估结论为:在评估咨询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收益法评估咨询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17543.78万元。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40%股东权益的评估结果为87017.51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与西安东盛集团未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东盛集团短期不具备一次性现金偿付能力,偿付方案暂未形成。公司也将积极与西安东盛集团保持顺畅沟通,继续敦促西安东盛集团,尽快明确相关事项,并于6月19日前支付公司补偿款。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不能如期收到补偿款,公司将及时启动法律追偿程序,全力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并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4月10日,广誉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广誉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张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傅淑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张正治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王俊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杨红飞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众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赵选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2月28日收盘时持有广誉远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维权,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广誉远参与招投标项目17次;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2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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